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标段一标段标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青石嘴镇松树南沟金矿(具体按合同执行)
(2)招标内容:采购工业固体氰化钠约1200吨(具体数量由每年实际使用采购量为准)及具有运输工业固体氰化钠能力的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1642001001
标段名称: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标段一
招标采购材料名称:工业固体氰化钠
数量:1200吨
技术规格:GB/T 19306-2003《工业氰化钠》国家标准的优等品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青石嘴镇松树南沟金矿(具体按合同执行)
交货期:730.0天
合同估算价:2054.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剧毒化学品经营范围)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剧毒化学品),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剧毒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驾驶人员(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含牵头人),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2026-2028年度工业固体氰化钠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4月29日0:00时至2026年05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址: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崔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0-8617555
9 、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四川鑫顺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监督联系方式:028-85125961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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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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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1栋5楼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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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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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女士 |
联系人:吴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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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0-8617555 |
电 话:028-86788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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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