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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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相关单位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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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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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天津泰达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423%)正式披露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泰达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423%) 披露日期:2025-12-01-2025-12-29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天津泰达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423%))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标的企业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天津泰达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法定代表人:赵华 成立时间:2000-10-13 注册资本:168658.882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45524.38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24485883M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前十位股东名称:1、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4.687% 2、天津滨海浙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4153% 3、浙江隆北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3880% 4、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8.9886% 5、宁波雅厚信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7.9709% 6、赵华 持股比例6.9177% 7、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9291% 8、西宁产业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7560% 9、宁波融源广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8856% 10、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6112% 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363.12万元 营业利润:-12381.63万元 净利润:1722.57万元 资产总计:970044.87万元 负债总计:102034.76万元 所有者权益:868010.11万元 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2025-09-30 报表类型:月报 营业收入:534.39万元 营业利润:67034.54万元 净利润:64357.06万元 资产总计:1049696.65万元 负债总计:140405.06万元 所有者权益:909291.5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厚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5-12-01 评估基准日:202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披露载:标的公司共计发行股份168,658.88万股,其中认缴145,524.38万股的股东均已实缴出资,剩余部分尚未实缴。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次针对标的公司股东未实缴到位事宜,在确定青海开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3237万股的股权市场价值时,按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加回未实缴资金后乘以其持股比例进行计算。 2、备查资料: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9月财务报表。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377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40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400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开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2号楼3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刘京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100310963355P 经营规模: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919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42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文件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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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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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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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2025年12月01日到2025年12月29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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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青海省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12月29日 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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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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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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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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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青海省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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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青海省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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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16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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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1号晟世达金融中心3号楼2单元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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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qhcq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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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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