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畜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人畜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19】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招标范围:海东市乐都区人畜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7228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畜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02月17日
建设内容:新建水厂2座,共修建各类引水口23座;铺设各类管道294.30km,其中输水管网136.19km,配水管网106.78km,溢水管15.84km,入户管网35.5km;共修建各类管道建筑物930座。其中:蓄水池34座(500T蓄水池1座,400T蓄水池1座,200T蓄水池1座,100T蓄水池3座,50T蓄水池7座,30T蓄水池20座,20T蓄水池1座)、减压池(井)17座、各类阀门井879座(分水井97座,检查井242座,排气井33座,放空井35座,供水井472座)及水土保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0月20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24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 11: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 11:0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2号开标室。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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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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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都区文化街25号 |
地 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纬二路18号12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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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马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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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2-8633953 |
电 话:0971-826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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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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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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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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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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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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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