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药品采购 >体外诊断检验试剂

[省本级]关于公布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检验试剂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1/12/29】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公布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检验试剂挂网采购企业


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检验试剂挂网采购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92号)文件要求,对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采购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 经质疑及澄清,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挂网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体外诊断试剂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相关企业须于2022年1月7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点击“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操作,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医用耗材企业点配送操作视频”。




附件:

1.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一览表.pdf

2.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名单.pdf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药品采购中心 签于 2021/12/29 1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