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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4/04/28】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挂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申报要求

        企业需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1.未在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相关信息已导入交易系统,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完成耗材委托授权、资质信息维护。

        2.已在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企业无需申报,平台将对中选价格及项目等信息进行调整。

        3. 未在平台找到对应信息的中选产品,相关企业应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http://code.nhsa.gov.cn:8000/)申请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申请完成后进行申报。

        4.为确保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相关企业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5.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三、申报时间

        中选企业须于2024年5月9日前完成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四、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21252、614548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