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澜沧江流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青海段)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澜沧江流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青海段)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以藏自然资复[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囊谦县、杂多县、玉树市
(2)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澜沧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青海段),覆盖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囊谦县、杂多县3县16个乡镇多处生态治理点位现场核实、测绘勘察。按照《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澜沧江流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识别生态问题,提出合理的工程及保护措施,科学部署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廊道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类型项目,完成各阶段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全流程技术服务,并配合完成廊沧江山水工程总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2977001001
标段名称: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澜沧江流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青海段)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项目.
建设内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澜沧江流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青海段)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项目服务项目:包含9个子项目的调查核实、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工作。完成青海段工程设计,并配合西藏自治区完成澜沧江山水工程设计。
服务期限:30.0天
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2652.7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测绘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297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ggzyjy.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7月15日0:00时至2026年07月1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ggzyjy.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6-8824999
9 、行政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监管联系方式:0976-8824999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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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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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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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美先生 |
联系人:付静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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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6-8824999 |
电 话:0971-6327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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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971-6157379 |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