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项目设计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9]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档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

        (2)规模:本次招标为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用地面积约20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81平方米,主要建设档案库房、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内容的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6312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设计服务期:100.0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用地面积约20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81平方米,主要建设档案库房、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内容的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1909121736110040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设计业绩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16日09:00时至2019年09月2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08日13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五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关街43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李广源、李崇辉

电    话:0971-8230793

电    话:0971-6157379

传    真:

传    真:0971-6157379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账    号:

账    号:63001373637050019785

2019年09月12日

付静云 签于 2019/09/12 17: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