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6-2028 年)勘察设计已由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及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渔水河村、阿拉尔村。其中:工程固沙位于: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及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渔水河村、阿拉尔村。(一标段: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及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渔水河村、阿拉尔村;二标段: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三标段: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6年-2028年)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共计17.4万亩。其中:工程固沙17.4万亩,分两个片区,分别在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河片区159121亩、察尔汗行委流沙坪片区14879亩。
2.3 技术服务期:45天
2.4 设计费估算价:151.4万元(对应工程总投资41836.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设计费用40万元及以上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费用40万元以下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36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资格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单位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农林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须取得农林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林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1643001001、E6301000076061643001002、E6301000076061643001003。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2026年04月29日0:00 时至2026年05月06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尔木市开标室二-3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交易网《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中央及本省各级财政资金下达的设计费估算价不满40万元的项目,或其他资金下达的设计费估算价不满100万元的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评标,应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中央及本省各级财政资金下达的设计费估算价4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或其他资金下达的设计费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中央及本省各级财政资金下达的设计费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目鼓励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不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9-8436869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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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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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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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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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马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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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9-8436869 |
电 话:0971-616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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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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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