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公告
|
|||||||||||||
  受破产管理人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破产资产(88台机动车辆)拍卖公告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标的信息
|
|||||||||||||
|
|||||||||||||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特别说明(营转非车辆核心提示)
1、本次拍卖的88台车辆中其中有三台营运客车(青A68103、青A67621、青A69502)登记在青海海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名下,拍卖成交后,由产权方协助办理车辆过户及营运手续过户事宜。
2、本次拍卖营运客车(标的物明细中的2-5)均附带有效《道路运输证》,营运资质随车过户,买受人符合条件可继续从事客运/旅游/通勤营运。
3、车辆及营运证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并向当地车管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车辆状态、违章、抵押、查封、报废年限、排放标准、营运证有效期/技术等级、承运人责任险及当地营运准入政策;一经报名竞买,即视为对现状及政策风险完全认可。
4、本次拍卖营转非(标的物明细中的1)车辆报废时间为2027年12月,剩余使用期限约1年。
5、所有车辆按现状拍卖,车辆外观、车况、里程、配件等以实地查勘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6、车辆过户、提档、年检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予以配合,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手续费、过户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7、过户流程:车辆所有权过户与营运证变更同步办理;本地过户直接变更,跨区域过户由委托人协助办理营运证转出及档案移交,买受人负责在转入地办理营运证转入及换发。
8、费用承担:成交价款不含任何税费;车辆过户、营运证变更/转入、提档、年检、补证、违章罚款、滞纳金、承运人责任险、交易增值税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9、跨区域竞买风险:竞买人务必提前自行核实车辆拟转入地的机动车准入政策(排放、车龄、座位数)及营运资质办理要求,因政策限制无法过户/上牌/办证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车辆需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及资产交割,逾期未办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风险提示:营运证过户/转入需以当地运管部门审核为准,委托人不承诺必然通过;因政策调整、准入限制或买受人资质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无法营运的,风险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破产财产处置相关规定,拍卖结果需符合相关审批流程。
|
|||||||||||||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
|||||||||||||
四、受让须知
|
|||||||||||||
1、公告期:2026年04月29日到2026年05月07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
|||||||||||||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锦园大厦6楼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6年05月07日 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五、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青海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李先生
|
|||||||||||||
联系电话:17697289000
|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锦园大厦6楼
|
|||||||||||||
网 址:www.qhpaimai.com
|
|||||||||||||
2026年0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