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7)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