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
②若采购货物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③若采购货物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④若采购货物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⑤投标产品如涉及辐射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需同时提供自身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