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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尖扎县][交易公告]“尖扎县法院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 信息时间:2025/11/27 10:08:5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产权交易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尖扎县法院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内容
子账号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632322202511272167001
“尖扎县法院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标段一
“尖扎县法院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标段一
[尚未生成子账号]
966.1400
900.00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此次出让土地拍卖项目位于:尖扎县人民法院北侧,根据《尖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定,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主导用途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8311公顷,绿化率≥30%,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低于54米的高层建筑,建筑退后东侧用地界限不宜小于14米,退后西侧用地界限不宜小于6.5米,北侧退后用地界限不宜小于14米,南侧退后城市主干路—铁岭路道路红线不宜小于10米。需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设计时应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标准确定规模,完善各类设施配套。同时其他相关指标符合《青海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尖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行业标准要求。 本次出让土地对应的意向竞买人,须严格依照政府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要求,完成指定三户农户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签订拆迁安置保证书后方可报名,此次涉及的拆迁总面积合计约为:2733.4平方米。 拆迁安置标准按以下置换规则执行:拆迁商铺部分按 1:1 的比例置换新建商铺;拆迁住宅部分按 1:1.2 的比例置换新建住宅。 关于置换面积超出部分的处理规则如下: 1.若新建置换商铺面积超出应置换所得面积,超出部分对应的购房款由农户承担。该部分购房款核算所依据的市场价格,可参考开发商定价,或采用商铺交付时已售出商铺的销售均价。 2.若新建置换住宅面积超出应置换所得面积,超出部分的购房款由农户承担,价格参考房屋交付时已售出房屋的销售均价;同时农户也可选择将住宅超出面积还原为置换前的对应面积,再按 1:1 的比例置换新建商铺。 竞拍参与资格要求: 主体资格:竞拍主体必须为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 专业资质:需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信用要求:符合国家公共信用管理规定标准的信用主体,近三年内(自申请之日起前36个月)应满足,无重大违约行为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信用不良情形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5年11月27日到2025年12月16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三榆西城天街B座15楼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12月16日 15: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119783373
地 址:
网 址:
2025年11月27日
申皓元 签于 2025/11/27 09: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