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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 信息时间:2023/06/15】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相关供应商:

受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民主街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971-8252381

    二、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971-6136730

三、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政采框架(服务)2023-004号
    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适用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青海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包含汽油、柴油批发零售许可。

3、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8、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获取“安全证书”。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征集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因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尚未开发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模块,为节约时间,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故本项目在平台内显示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以上内容均不影响各供应商正常投标,请各供应商依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征集响应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征集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
    2、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操作及办理“安全证书”等相关事宜,具体请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技术支持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邹先生 0971-6105230

 

附件:《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5日